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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个人支付的利息怎么做账(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税款可以企业承担吗)

  • 作者

    好顺佳集团

  • 发布时间

    2023-02-17 09:02:07

  • 点击数

    685

内容摘要: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税〔2016〕36号)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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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税〔2016〕36号)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1(5)条规定:贷款服务,是指利用资金贷款和他人获取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收取利息的个人必须按照“利息、股息、股息、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三、舒明浩123号(国税函[2009] 777号)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贷款真实、合法,没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b)企业和个人之间签订了贷款合同。

因此,公司需要就贷款支付给员工的利息获得利息发票,利息金额只要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金额,就可以根据发票授权税前扣除。

对于借款人个人,到税务局开具利息发票,缴纳增值税率3(今年1增值税征收率),税务队开具的发票名称大部分为“资金使用费”,需要缴纳利息20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支付方履行扣除义务。实际上,个人(债权人)经常要求企业(债务人)承担开票税。企业(债务人)承担税金后,企业(债务人)只能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公司向个人借款利息是如何处理财税的?

回答:

一、会计处理

根据贷款的用途分为资本化和成本化。

1.如果贷款用于制造固定资产或生产周期超过12个月的库存,则必须资本化。

借用:建设工程/生产成本等。

贷款:应计利息

2.贷款用于资金周转等情况下,必须支付费用。

借方:延迟利息-利息

贷款:应计利息

3.实际支付利息时:

借方:应计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缴纳税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税务机关开具发票时,税务机关已收税的,根据完税证明不再扣除税金,确认“缴税确认”。)。

二、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和发票

根据个人借款及取得利息、增值税征税范围、《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内个人支出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超过“小额零星”标准的个人,应凭税前扣除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

(二)企业所得税

公司借款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要满足负债比率、利率水平、投资者出资情况等诸多规定。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包括自然人)借用的利息、费用、税前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利率不能超过金融企业同期的贷款利率。

向非金融企业(包括自然人)借款利息的支出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允许扣除。如果超过部分,就要进行增税处理。

金融企业同期提供贷款利率,意味着本省某金融企业在同期提供贷款利率,不一定是贷款给本企业的金融企业,企业可以选择对企业有利的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但需要收集相关凭证资料。

2.必须提供借用合同

可以理解为,提供借款合同需要借款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齐全,签字日有效。

3.资金贷款活动真实、合法、有效,不属于非法集资。

真实有效意味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资产获取、项目建设过程中迫切需要资金,借出的资金及时用于与收入获取相关的交易事项,没有长期闲置,也不会发生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贷款或逃避。有贷款资金流入证明,如提供银行进口发票。履行相关贷款手续,通过转账支付利息等方式,借款双方严格履行记录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的借款合同,并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的借条等。

合法是指这笔贷款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存在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利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应该指出,有效、签订借用合同、履行及条款规定内容都是双方真正意义上的标志。

4.提供发票

无论向自然人或其他借款人支付利息,都必须获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以便税前扣除。因此,收取利息的个人需要到主管地方税务所申请利息收入发票,并承担相应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追加、个人所得税等。如果企业代表个人代缴该税,则该税不是企业的合理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5.委托贷款的本质是企业向非金融企业贷款。利息费用仍属于向非金融企业贷款利息费用,应满足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超过计算数额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应提供《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情况说明》,证明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6.企业将贷款无偿转让给其他企业,其利息费用无论是贷款给金融企业还是贷款给非金融企业,都不能税前扣除。因为不收取利息而对外支付利息构成了“与收入无关的支出”。收取利息后,如果利率低于对外贷款利率,利息差额也不能税前扣除。

7.注意区分借款利息支出是否应资本化的问题。如果属于需要资本化的利息费用,即使符合所有其他税法规定,也不能直接进行税前扣除,可以通过资本化资产直接进行税前扣除。

公司向个人借钱,其本金计入往来帐簿,支付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会计处理如下:

1、借款时:贷款:银行存款;贷款:其他债务/短期贷款。

2、按时间表计算利息时:借款:滞纳金;贷款: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借款:应计利息;贷款:银行存款纳税——营业税(代扣)——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缴税时:借款:应纳税——销售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贷款:银行存款。

5、还本付息时借款:其他债务/短期贷款;贷款:银行存款。扩展资料:企业向个人借钱时,必须记得签署借款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息。重点提到借款合同有几个原因。1、明确债权债务关系,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2.未来企业向个人偿还时,可以应对金融管制。如果企业转账给个人,没有正当理由,限额是有限的,企业必须向银行提交贷款合同审查,才能正常转账到个人账户。3.个人到税务处开借款使用费发票时,税务机关也要看借款合同。

做账就像向金融机构付款一样。但是,融资利息支付给个人时,要让个人持有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开具地方税发票。需要缴纳的税金应由收取贷款利息的个人负担。公司承诺承担贷款利息的情况下,税后(即贷款人按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公司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个人向税局收取的税金。另外,如果贷款利息高于银行贷款利息,那么高的部分也不能在税前扣除,按照会计标准进行会计处理即可。

借方:财务费用-利息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1.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授权企业扣除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下列利息费用。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贷款的利息费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2.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公司支付给个人贷款的利息根据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部分授权扣除,超额部分不能税前扣除。

3.公司以个人贷款支付的利息,应根据实际支付的利息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利息的机构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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