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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借给公司现金怎么做账(捐款如何记账)

  • 作者

    好顺佳集团

  • 发布时间

    2023-02-17 09:03:27

  • 点击数

    5465

内容摘要:1.根据收据记账:营业外支出-灾区捐款:现金(或银行存款)。2.单位的捐款有一部分是员工捐的,单位会把捐款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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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收据记账:营业外支出-灾区捐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2.单位的捐款有一部分是员工捐的,单位会把捐款全部收上来,加上单位捐的部分。(1)如收到员工个人捐赠,可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个人向灾区捐赠。(2)上交时可以借:营业外支出(单位捐赠)。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对灾区的捐赠:现金(或银行存款)

2.公司的公益捐赠作为贷款入账:营业外支出贷款:银行存款。

这个问题特别考验会计人员的税务水平。真的。

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有两点需要澄清:

企业所得税按“法人”征收,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而是与母公司合并纳税。

增值税以“单位”为单位征收,分支机构独立经营,分别纳税。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资产交换,本质上是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不能理解为一种借贷行为。在会计处理上,应视为交易处理,不涉及增值税问题。

但有些公司出于业绩考核的需要,需要计算分子公司从母公司占用资金的利息,以衡量分子公司的资金成本。如果会计不理解,为了考核的需要,在账面上把资金往来的行为体现为借款,计算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那么税务局就有法律依据要求公司对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当然,从会计的角度来看,这其实是错误的、虚假的收入。但是税不会管这个。他只会根据你的收入缴税。

如果上面说的分公司是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作为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使用总公司的资金时,需要计算利息,缴纳增值税。(当然也有一些免责的特例,这里就不细说了。)

所以会计必须同时考虑对税收的影响,懂税收的会计才是好会计。

说实话,这个公司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都不按时发工资,领导把工资借给员工。这个领导同志还是很不错的。你能称他为同志吗?

话说回来,这样的公司好像不是国企。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多年。该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老板在哪里?老板应该是SASAC的相关干部。

公司经营困难,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这位领导有一颗善良守旧的心。看起来他和员工关系很好,很体恤民情,所以借钱给员工。其实这也不能算作正式工资。

既然是借钱,作为一个工作多年的领导,应该知道金钱交易的道理。从字面上看,他不能借给一个人,至少不能借给很多人。

就一个人。为什么?以后什么公司发工资,员工不还他,人家还有良心吗?理论上来说是过不了的。

说实话,我干了几十年,有时候公司效益不太好。会有一段时间因为工资不按时发,员工家庭生活困难,会有人来借钱。

员工借钱很简单,也不太麻烦。说明你借钱的理由,打个,或者去财务室跟会计说某某可以借点钱给他。一般来说,女人不喜欢张口借钱。

张嘴容易背嘴难,这是连云港周围的口头禅。不是家里的事,经济上有点不方便。谁要是喜欢张口借钱,谁就得把借的钱还了。

当然,作为下属,一般很少向老板借钱,也不能说绝对没钱。也就是兄弟,亲戚朋友,作为一个人的正常信用,你借钱不还吗?我们之间谁是对的?

更有甚者,他借了领导的私房钱。他为什么不还?他不怕奥芬迪吗

朋友提出的这个问题,不管是真是假,总之他没有理由不还。是领导欠他的钱还是公司欠他的钱?不还的理由太牵强了!

有句话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其实公司也是个小世界。作为一个人,你可以什么都不说就借钱还。一定要还,也要感谢别人。就是这个领导解决了他当时的困难。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对于一个人来说,一个小小的差异,可能会导致截然不同的人生。我真的不想废话,但这不是废话。借款人为什么不还钱?你说得对吗,我的朋友?

我不想借钱给别人,即使是玩的好的。因为太难找回了。我也是,也是,南,南。我很忠诚。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现在是春节,这几天有很多关于如何追回钱的问题。刚刚回答了一个类似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们都非常重视我们的友谊,为了朋友,我们宁愿伤害身体也不愿伤害感情。但是,你要看透朋友的本质。如果你盲目的把对方当朋友,他们就把你当提款机。他有困难,你一定要帮他,但是你有困难,他不理。

本来对于借钱这件事,不借是本分,借给对方是情分。你借给他之后,他不还你,还让你拼命工作,拼命想怎么从他那里把钱要回来。你会在心里骂自己吗?我是个大傻瓜,没事找事,自讨苦吃。

我单位的一个同事,这几天上班看到他无精打采的,我以为他病了。他沮丧地对我说:“别说了。我现在后悔了。我借钱给了一个经常一起喝酒出去玩的朋友。承诺一个月还,现在已经半年了。”不是,我买了房子等钱。催了很多次,现在联系不上任何人。前几天,我终于去了他家,把他堵在了里面。他说他有两天时间来筹钱,但是现在他走了。为了这件事,老婆天天跟我吵架,说她交了朋友。我今天准备再去他家,从他家拿回一些值钱的东西,减少损失。

如果有人借钱不还,建议我们区别对待:

1.如果这个人平时信用很好,我们最好考虑他的实际困难,等他有钱了再还。

2.如果这个人平时信用不好,要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尽量找他把钱要回来,减少损失。不能纵容他。否则,他会变本加厉地欺骗别人。

我是认真回答问题的情感官方账号赖欣欣。点红框里的数字,关注我,留言,评论,喜欢我,和我私聊。我会给你提供感性的答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向个人借款:

1。获得贷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3354 * *贷2。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

(根据税法规定,支付利息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等于支付的利息乘以20)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贷: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3354应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利息不是按月支付,且一次性利息较大,也可以用“预提费用”核算,即按月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贷:支付利息时的预提费用:

借:预提费用、现金或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3。偿还贷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 *人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个人以外的企业(不含银行)贷款,可以比照处理。在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时,支付的利息费用超过税法规定的支出限额的,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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