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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代理记账需要办理什么(代理记账的步骤都有哪些)

  • 作者

    好顺佳集团

  • 发布时间

    2023-02-20 08:40:44

  • 点击数

    2009

内容摘要:坐标上海。会计处理流程:1、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和费用。2、领票(时间:每月20日-3...

代账2.7元/天 · 注册会计师代账

好顺佳设立于2010年,经工商局、财务局、税务局核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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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上海。

会计处理流程:

1、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和费用。

2、领票(时间:每月20日-30日) )。

届时,客户将当月结算票据寄送该公司,或该公司安排外聘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领取当月结算票据,并初步清理票据。

对于没有从事过新成立的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会帮助他们。 开设会计账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采购发票、入库单、接收发票、汇款汇入发票及其他财务收支文件、经济合同等)生成会计分录的记账和会计; 制作会计报告。

3、结账(时间:每月25日-30日) )。

会计进一步清理客户票据,就票据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客户沟通,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计税。

会计的审查审查会计账簿的结算结果。 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审查、会计处理准确性审查、计税合法性审查、历史账簿核对,以及准确评估客户会计问题风险。 所有会计审核无误后,填写税单、税单,并与客户沟通纳税情况。 为客户代办记账、办理税务登记,减少免税手续,办理一般纳税人申请手续、发票审批手续等。

4、纳税申报(时间:每月1日-15日) )。

外聘会计将审核会计后填写的税收缴款书提交客户开户银行,并转税。

外勤会计到国家地方税办公室申报。

专人负责网上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申报。

5、转诊(时间:每月10日-20日) )。

本公司返回税单、财务报表、税单,进行出纳和结算,安排下月的工作。

及时反馈客户税务最新的各项政策、通知。

代理会计公司的会计处理流程

1、签订合同

与委托企业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和费用。

2、票据交接

由企业将月度单据送代理账簿公司,或由代理账簿公司安排外聘会计接收单据,初步清理企业各类原始单据和凭证。 对新成立的企业来说,代理会计公司还有助于完成开设会计账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编制会计分录等工作。

3、做好会计账簿

代理会计公司的账务处理是进一步清理企业票据,及时与企业沟通票据中存在的问题,然后进行账务处理、账务处理、计税。 然后,在所有会计审核无误后,填写税单、税单,并与企业沟通纳税情况。 同时,帮助新设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免税手续,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发票领取等服务。

4、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一般由负责人负责。 其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代理会计直接进行网上申报。 另一种是需要到税务部门现场处理的,代理会计机构的外聘会计也可以到税务大厅代理。

5、企业回访

税务申报工作完成后,代理记账单位归还企业的税单、财务报表、税单等资料,与企业出纳人员结算,并对下月的财务工作作出安排。 此外,代理会计及时反馈企业各类财税最新政策、通知等。

取得代理会计许可证的,应当到当地财政局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会计机构。 经所在地区、县级市财政局批准,领取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方可从事代理会计工作。 有健全的代理会计工作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程序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送所属县级市财政局(申请单位注册地所属财政局)审核,财政部门审核申请单位申请材料和办事处后,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代理会计许可证。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机关协议或者章程

(二)工作人员身份证、会计业务资格证书、主管会计业务代理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代理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持有会计工作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机构专职工作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工作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审批机关名称的资料。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3名以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会计人员工作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审查机关是公司所在地的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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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代理记账公司需要条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 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3名以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会计人员工作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机关协议或者章程

(二)工作人员身份证、会计业务资格证书、主管会计业务代理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代理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持有会计工作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机构专职工作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工作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审批机关名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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