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的公司,注册资本股东一分钱没缴,发生的费用都是垫付的,应该怎么做账
也有类似的待遇,而且目前有很多这样的公司,尤其是自从实行认购制以后。对于这类账户,处理如下:1 .预付费用预先与往来账户挂钩,从登记开始就用于购买资产、材料和办公费用。如果股东没有投入所认缴的注册资本资金,这些资金全部由股东自己支付,那么建议将其与往来账户挂钩,取 "其他应付款项or "其他应收款 ",通过明细科目或辅助核算反映具体垫款的个人。二、后期会计处理(1)股东出资的,经股东同意,可以将该款项转为出资或者支付给股东。预付款转为出资时,贷记 "实收资本(有限责任公司)"or "股份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和"增加,借记 "其他应付款项or "其他应收款 "。以上,应该走相关流程。2.非股东垫付的,由公司垫付。三。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即使是股东垫付的,也不能增加公司的实收资本或股本,只能在经常项目中反映,当用途没有注明投资资金、注资资金或股东不认为是投资资金时。此时,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或权益项目应为0。股东可能会有很多问题。;虚假出资。第一,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夫妻双方都是股东,可能会产生个人财产和公司大锅饭,可能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如果是上述公司以外的多股东有限责任公司,1。如果股东或者其他人出资很多,但是其他股东或者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进行注资,那么股东之间就会产生矛盾,如果不及时解决,那么公司就极有可能半途而废。现实中,尤其是在多个股东的情况下,有很多其他股东注资的情况,但仍有股东不注资的情况,也可能是大股东利用控制公司的便利,不注资。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除非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实收资本分红。上述股东未足额缴纳的,可以受公司章程约束。2.股东虚假出资和他人或股东垫付款项,公司支付利息支出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比如公司注册资金200万,一分钱都没缴过。如果进入公司的有息负债是250万元,只有50万元产生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3.未缴纳印花税的疑似股东的垫款长期挂钩,不计入实收资本账户。经税务局检查,涉嫌逃避注册资本印花税(实缴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十减半征收)。我的朋友 s公司由北京迁至济南,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全部缴清。但该公司账户上欠法人股东500多万元。搬家的时候交了1000多元的印花税才给的完税证明。在合伙设立的有限公司,很可能股东不会按照公司章程出资。除了章程,建议合伙组建公司。除了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受到协议的约束。协议越详细、越实用越好。如果没有好的协议,不建议合伙组建公司。
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签发收款流程有什么不同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存入当地银行,银行签发给汇款人用于异地转账结算或提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为一个月,金额起点为500元。它的功能和支票一样,可以直接使用,不打折。银行汇票的开证行是银行汇票的受票人。
银行发放贷款,银行方面怎么做会计分录
;美国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委托贷款应作为短期投资核算,按期计提利息。但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息,转回已确认的利息收入,并将转回的利息金额登记在备查簿上;以后,在利息收入的利息已经收回时,扣除委托贷款的本金;只有在本金能够收回的情况下,才能确认委托贷款的投资收益。期末,企业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设立 "委托贷款 "和 "委托贷款损失准备金主题。具体账务处理如下:(1)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时, 借:委托贷款-本金贷款:银行存款(2)计息时借:委托贷款-利息贷款: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益(3)收到银行贷款利息(已扣除相关税费)借:银行存款贷款:委托贷款-利息(4)到期收回本息时借:银行存款贷款:委托贷款-本金投资收益-损失准备金贷款:投资收益-委托贷款损失准备金贷款:委托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务处理: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企业应按 的税目缴纳5的营业税及附加。 "金融、保险和保险将资金借给他人时;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同时,《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3号)规定: "金融企业承接委托贷款业务的营业税代扣代缴发生时间为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代委托人收取贷款利息的当天。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委托贷款收入作为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