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指全体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合伙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是在中国设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通过签订合伙协议,承担盈亏,分担风险。
合伙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包括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其中,普通合伙还包括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和分担损益,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员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
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联合合伙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规定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及其主要营业地点:
2。合伙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名称和住所:
4。缴纳出资的方式、金额和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事务的执行:
7。入学和退学:
8。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
五,出资证明书:
六,营业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
1.有限生命
合伙企业比合伙企业更容易建立和解散。合伙人在公司成立时签署合伙协议时宣布合伙关系。新合伙人的加入、老合伙人的退出、死亡、自愿清算和破产清算可能导致原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根据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共同代理
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权实施和监督。合伙人可以选举负责人。合伙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句话说,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都具有约束力。因此,合作伙伴之间更容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
合伙人投资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转让给他人。只提供劳务而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只能分享部分利润,但无权分享合伙企业的财产。
5.利益分享
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和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同所有。如有损失,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未经批准,应当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比例。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或者等额分配。除非另有规定,以劳务作为资本的合伙人通常不分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