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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09: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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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条规定,双方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将需要批准的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如果你不 如果您不购买,则视为您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财政部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税〔2013〕106号)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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