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办理
欢迎来到好顺佳财税一站式服务平台!
好顺佳集团
2023-03-20 11:03:28
2181
代账2.7元/天 · 注册会计师代账
好顺佳设立于2010年,经工商局、财务局、税务局核准成立
工商财税正规有保障。 信息保密、标准记账凭证 >领取30天免费代账
1、本科目核算应扣除企业确认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后的利润总额。
2.本科目可根据 "当期所得税费用及支出和 "费用与支出。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30号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采用核定征收的企业还需在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30号)第十三条规定,个人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法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确定纳税人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预缴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纳税人按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的实际应纳税额,并预缴。按照实际数额预缴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以按照上年应纳税额的112或者14预缴,或者采用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法预缴。
(3)纳税人预缴税款或年终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上述规定,采用核定征收的企业,也需要在年度结束后进行最终汇算清缴。具体汇算清缴办法,应根据执行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分别按上述文件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 上一篇:补牙齿费用可以公司做账吗,补牙齿可以报账吗
下一篇:装修公司代理记账,装修公司代账多少钱一个月 >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