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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宣传费如何记账

  • 作者

    好顺佳集团

  • 发布时间

    2022-07-29 08:35:33

  • 点击数

    4514

内容摘要:1.企业营销费用如何核算?营销费用属于企业宣传费,不属于广告费。销售费用支付的会计处理:借款:销售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进项税额贷款:银行存款。广告费与企业宣传费的区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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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营销费用如何核算?

营销费用属于企业宣传费,不属于广告费。销售费用支付的会计处理:借款:销售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进项税额贷款:银行存款。广告费与企业宣传费的区别,两种费用的区别主要是要看具体企业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广播、报纸、户外广告牌上发布,如果属于,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企业宣传费。与主管税务机关具体协商。

2. 城建税纳税义务的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义务的时间是否一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相同,应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为承担增值税、消费税代扣代缴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代扣代缴。同时缴纳是指在缴纳两种税种时,对应的城建税应在同一地点、同一缴纳期限内缴纳。

3、继承土地房屋所有权需要交契税吗?

《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土地、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据此,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通过继承土地、房屋所有权的,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生前按照遗嘱继承的土地,属于房产权,属于赠与行为的,应征收契税。

4. 纳税人应如何享受特别附加扣除?

纳税人首次享受特别附加扣除时,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特别附加扣除的资料。纳税人在有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报送信息,并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扣缴预缴环节,扣缴义务人应当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办理扣缴申报。如纳税人未及时办理,未享受全额扣除除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外,还可享受特殊附加扣除政策。

5. 佣金扣减限额是按实际收入还是按合同签订的收入计算?

财税[2009]29号文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其他企业: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包括交易当事人及其雇员、代理人、代表等)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收入的5%。扣除限额明确根据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数额计算,即用于计算佣金或佣金的收入数额,而不是会计或税务确认的数额。

代理宣传费用如何核算

宣传费怎么做账处理?

宣传费属于广告费方面,为商家生产的费用,应列入“商家费用”。

1、公司的宣传费计入“销售费用”,如果公司尚未执行新会计准则则计入“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

借款: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用

D:银行存款

2. 这家企业一年到头都在营业

宣传费不得超过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出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并进行纳税调整。以上就是顺佳对于【宣传费】的账务处理如何做?这个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会计实务、税务实务的问题,可以关注“好顺佳”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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