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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账公司主要负责人资质要求

  • 作者

    好顺佳集团

  • 发布时间

    2022-08-03 08:44:38

  • 点击数

    2865

内容摘要:代理记账机构需具备以下资质:1、是依法设立的企业;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专职从业人员是指只有1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3、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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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机构需具备以下资质:

1、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专职从业人员是指只有1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3、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并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完善的代理记账员内部规范的会计业务。

记账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会计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的会计业务,并得到记账机构的独立评价和认可。

记账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要求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3人以上;

2、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完善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复核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上下列材料:

(一)组织的协议或者规定;

(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件、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证明文件;

(三)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有会计师书面服务承诺书,由具有本单位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出具;

(四)办公详细地址及办公财产权属年限或权属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会计管理方案;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机构名称的相关原材料。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3人以上;

(二)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 是固定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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