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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间的赠与款如何做账

  • 作者

    好顺佳集团

  • 发布时间

    2022-09-30 11:21:45

  • 点击数

    3909

内容摘要:股权赠与属于股东无偿向公司外部第三方转让股权的一种形式,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表决,即需要原股东在工商局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然后按照工商局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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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赠与属于股东无偿向公司外部第三方转让股权的一种形式,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表决,即需要原股东在工商局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然后按照工商局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最后的程序和文件格式,可以向当地工商局咨询。

股权是否可以赠与和转让,赠与和转让的程序和范围

1. 股权赠与协议公证后,不得随意退回。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式。但是,股权的自由转让也是股东行使股权处置的一种方式。股东可以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取得股东权益。

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以赠与的方式单方面转让其股权,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接受或放弃受赠人的意思接受股权赠与、股权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而股权尚未转让。

但是,如果股东(捐赠人)与受赠人签订了股权捐赠协议,并由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道德义务的捐赠合同或具有公证捐赠合同性质的,不交付赠与财产的,捐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受赠人。

因此,股东(捐赠人)不得自由或不支付食言对价。

2. 股权赠与应符合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53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以同等条件享有。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认购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股权捐赠也必须适用上述规定,即要得到股东的同意才能捐赠。

3、股权赠与还应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531条第2款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股东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这里的优先购买权适用的是股权转让,如何确定这里的具体转让范围?《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转让既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等。

赠与是一种无偿转让行为,因为受赠人不需要支付对价,而且不存在平等条件,所以通常此时不能使用优先购买权。但是,有学者通过分析股东优先保护的目的和赠与行为的目的,认为在股权赠与的情况下,应该允许其他股东行使股东优先。

原因在于,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维护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信任关系的首要目标,而股权赠与的目的是:一是将股权所代表的物质利益转让给受让人,二是引入新的股东,使受让人能够加入公司,参与经营。在前一目的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既尊重了股东之间的人情味相容,又保护了受赠人的利益。因为,赠与股东在收到优先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后,可以将对价转让给赠与人(当然,对价的转换是一次性的,

从长期的关系来看,受赠人的利益仍然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但这应该被视为在对受赠人适当但不充分的保护下,在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之间支付成本的立法选择。

当然,现在就买。购买对价的确定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通过市场评估确定。如果赠礼是为了后一种目的,那么让其他股东行使他们在维护公司诚信方面的优先利益显然是更可取的。

股权赠与属于无偿向第三方转让股权的一种形式,即需要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表决,即需要原股东同意并在工商局的相关文件上签字。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好顺佳网还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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