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标识

全国办理

欢迎来到好顺佳财税一站式服务平台!

您身边的财税管理专家
138-2652-8954

法人以公司名义贷款怎么做账(法人从公司借款怎么做分录)

  • 作者

    好顺佳集团

  • 发布时间

    2023-02-16 15:34:12

  • 点击数

    4677

内容摘要:法人还必须还公司的债,所以借:的其他应收款,借出:的银行存款法人向公司银行账户贷款,是指以法人个人名义贷款的,...

代账2.7元/天 · 注册会计师代账

好顺佳设立于2010年,经工商局、财务局、税务局核准成立
工商财税正规有保障。 信息保密、标准记账凭证 >领取30天免费代账

法人还必须还公司的债,所以借:的其他应收款,借出:的银行存款

法人向公司银行账户贷款,是指以法人个人名义贷款的,这笔钱从法人账户转入公司银行账户的,按单位向法人贷款处理,资金直接从贷款公司转入公司银行账户的,按单位贷款处理。 中间的区别是谁把资金转账到了公司的对公账户。

既然经营贷款,而且是付给供应商的。 那当然是企业的行为。 法人只是操作保证。

贷款时:贷款:银行存款、贷款:(短期)、长期(贷款)。

坏账利息:借:财务费用,借:应付利息。

偿还和利息:借(短)长期贷款,贷)银行存款。 归还利息(对应利息的)贷款;银行存款。

或不发利息直接借:财务费用,贷款:银行存款。

取得的文件必须抬起企业的头

理解了提问者的意思,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向外借款,用公司资产抵押,贷款资金也用于公司的经营。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贷款担保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 是否允许将公司资产担保为个人名义贷款,否则存在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正规金融机构在接收此类抵押物时,肯定会要求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但其他金融机构则无话可说。 法人代表应当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对公司或者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不存在上述问题,贷款资金也全部用于公司经营,法人代表没有利润,也就是说法人代表没有利差收益的,不涉及高息转换问题。

第三,在会计上应该很简单。 资金进入企业账户后,作为股东或高管借款进来,出去后作为还给股东或高管的借款项目必须支出(包括正常的利息支出)

1、对企业法人的借款,是公司内部的历史账,可以计入其他应付账款(公司有与企业法人的历史账时,不需要另设科目,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账款),借给公司的钱,可以计入公司

)1)借款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项: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收款-企业法人名称

)2)支付利息时,会计分录:

租用:财务费用

贷项:其他应付款-利息

)3)还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本金

其他应付款-利息

信贷:税收-个人所得税

现金、银行存款

2、交税:

(1)无利息清单,根据双方协议确定其利息

)2)法人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支付的利息,应当取得税务票据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同时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的利息。 没有发票的,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为开具发票。

数据扩展

个人向企业借款,双方应当签订借款合同,而个人向企业借款,不能满足于只做借条,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置以避免风险。

1、利息

首先,借款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利率标准。 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其次,不能将利息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从本金中扣除利息。

在合同未明确利率标准的情况下,贷款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未注明是否收取利息的,按无息借款处理。 )

2、货款交付

借款一般以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上注明。 为了保留支付凭证,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 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现金直接交付,但应要求借款方开具发票,或者通过合同上注明签订合同的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另行开具发票。

在一次借贷案件中,借款人提供了借款合同,但借款人否认收到了借款,双方在交付时没有开具发票,存在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同样,在另一起贷款案件中,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未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主张是赠与而不是借款,借方不能提供其他证明是借款的证据,最终也没能顺利收回借款。

3、还款期限

借款合同中有的明确记载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明确记载。 载明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不能收回的,应当自到期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或者书面催告。 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将不再保护。

未注明偿还期限的借款,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 但何时发出要求偿还的通知后,逾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在两年期间提起诉讼或者再次致函催告,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会计做账·申报纳税·降本增效

专业安全可靠,信息0泄漏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