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企业或公司的
最低注册资本和出资期限有明确规定。《公司法》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根据相关规定,
外商投资公司注册的出资也有以下要求:
1.外商投资境内人民币。根据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和外汇管理规定,国家鼓励外国投资者以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经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人民币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总函字[1998]492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人民币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人民币必须是外国投资者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人民币利润
第二,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利润出资的,应当出具被投资企业利润分配证明和纳税(免)证明,
第三,外国投资者必须提供上述证明并经审批机关批准,方可以人民币出资
2.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境外人民币。根据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境外人民币包括:
一、境外投资者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取得的人民币、依法从境内取得并汇出境外的人民币利润、股份转换取得的人民币,减资、清算和首次收回投资
二、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发行人民币股票取得的人民币,等。跨境人民币在中国的直接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但是,除非外国投资者使用合法取得的境外人民币参与境内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和协议转让股份,并按照《外商投资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商务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