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卡“代替”运费进项税抵扣问题
问:我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从事产品加工销售,产品需要送到外地现场进行上门安装。所以经常雇佣私人货运车辆进行运输,一部分现金和一部分加油卡用于运费支付。加油卡是我企业从石油公司购买的,取得17%的增值税发票。这个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吗?
我们是一家物流公司,有自己的加油站,给车上充值的加油卡,暂不收钱,做挂帐处理,等到月底结算运费时再扣除,请问老师,分录怎么做
没有。;与你的答案不匹配?或者有其他问题?
老师,物流公司跟司机结账,付运费还有公司买的加油卡一起,这个账务怎么做啊
运费可以计入加油卡的主营业务成本,包含在预付款中。
物流公司办理中石化油卡流程
应携带物流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 s身份证,一般纳税人 s的证明,物流公司的银行账号和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物流公司一般是普通纳税人。如果他们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和经办人员说清楚,开具的是什么类型的发票。准备好以上材料,到中石化充值网点办理。可以办理主副卡加油卡,可以有效管理车辆用油。
老师,我公司与A公司都是物流运输公司,A公司欠我公司货款,A公司把自己公司的加油卡给我们司机用,抵欠款。因为油卡是A公司的,所以加油发票开给了A公司,那我们公司这个账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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