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标识

全国办理

欢迎来到好顺佳财税一站式服务平台!

您身边的财税管理专家
138-2652-8954

河南省代理记账备案登记

  • 作者

    好顺佳集团

  • 发布时间

    2022-10-17 09:45:17

  • 点击数

    2659

内容摘要:咨询: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条件问题!请问河南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程序。谢谢!!对您的询问答复如下:根据《会计法》、《行政许可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省代理记账...

代账2.7元/天 · 注册会计师代账

好顺佳设立于2010年,经工商局、财务局、税务局核准成立
工商财税正规有保障。 信息保密、标准记账凭证 >领取30天免费代账

咨询: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条件问题

!请问河南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程序。谢谢!

!对您的询问答复如下: 根据《会计法》、《行政许可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省代理记账业务的审批条件为如下:

1.审批权限。以省名义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由省财政厅审批,其他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由省财政厅审批。并经注册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

二、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条件: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3人以上;

2、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完善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向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

1. 机构的协议或章程;

2、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明、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材料;

3、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该机构书面承诺全职工作;

4、办公地址和办公财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与机构名称有关的材料。

4、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五、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批准文件应当自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发给申请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

6、自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后两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县级以上备案。许可证”,即可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7、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将代理记账许可证放置在办公室的显着位置。

八。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以上信息可从网站下载:河南省财政厅-公共服务-服务窗口。

感谢您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省财政厅邮政编码:450008

浏览器隐私保护版权声明推荐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及以上版本

会计做账·申报纳税·降本增效

专业安全可靠,信息0泄漏

< 上一篇:河南官方代理记账咨询

下一篇:核税代理记账所 >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