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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南阳代理记账(农村医保长期异地居住怎么办理)

  • 作者

    好顺佳集团

  • 发布时间

    2023-02-13 11:32:28

  • 点击数

    2417

内容摘要:1、异地长期居住手续按工作日办理审批登记备案,审批通过后当日生效。批准备案后,半年内不得变更备案协调区或者取消异地。2、不改变异地长期居住城市或取消异地长期居住手续,不需要年检一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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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长期居住手续按工作日办理审批登记备案,审批通过后当日生效。 批准备案后,半年内不得变更备案协调区或者取消异地。

2、不改变异地长期居住城市或取消异地长期居住手续,不需要年检一直有效。

3、凭居住证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备案有效期与居住证有效期一致。 居住证到期后,必须持新理续期。

4、已办理地方医师备案(包括跨市转诊转院、地方长期居住退休、地方长期居住、地方驻外工作)的人员,在备案地医疗机构不具备诊疗条件,确需转出备案地治疗的,由备案地三级及二级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因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等原因不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凭有关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5、参保人员申请备案,所需备案材料不是全时的,可以填写个人承诺书15日内替代备案材料。 个人承诺书可替代的备案材料包括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投保人应当约定在15日内补充丢失的备案材料,保证真实性。 未按照约定时限补充材料的,立即撤销备案。 对故意拖延提供虚假资料的参保人员,属于医疗保险失信者,根据情节给予暂停一定期限的医疗保险直接结算、限制特定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结算、限制异地医疗保险备案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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